来源:https://wap.peopleapp.com/article/rmh28207070/rmh28207070
TST庭秘密涉嫌传销一案,石家庄裕华区市场监管局做到合法行政、程序正当了吗?原来幕后博弈如此精彩
TST庭秘密涉嫌传销被石家庄裕华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一事,近期多次成为热搜话题,张庭、林瑞阳夫妇也再一次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张庭、林瑞阳夫妇多次慈善捐赠所建立起来的良好社会形象正在一点点被舆论所蚕食。随着该案的不断发酵,一些不为人知的案件细节也逐渐浮出水面,尤其是几位中国顶尖的行政法专家学者对本案件的意见,更让人感觉事情并非如此简单,幕后的博弈可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极为精彩。
更多案件细节曝光,裕华区市场监管局的“行为”疑点重重
据了解,“TST庭秘密”涉嫌传销一案,在2021年5月25日,就已经被湖北保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之后给予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行政处罚,要求公司整改并没收违法所得19279910元,并处罚款1700000元。在过去接近一年的时间,又曝出石家庄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6月5日以同样的“涉传”为由对上海达尔威公司立案调查的新闻,并多次查封、冻结了张庭夫妇公司多个账户和大楼96套房产,价值20多亿元。
(一)李旭反传防骗团队与裕华区市场监管局配合密切,让人心生疑虑
随着调查不断深入,一份李旭反传防骗团队的《关于请求石家庄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证TST是否涉嫌传销,是否立案调查查证函》被曝光,该查证函落款2021年12月23日,同日石家庄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以最快速度作出关于查证函的书面回复,一般而言对于这种查证函的回复,应当按照相应的行政程序进行有关调查、研究、落实方可进行回复,然而裕华区市监管局的回复速度之快令人震惊。同时在“李旭反传防骗团队”的微信公众号的文章之中检索关键词“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发现此前有多例涉传案件经李旭反传防骗团队举报,被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如“长泰灵涉传案”、“名义初品涉传案”、“原始人公司涉传案”等,双方如此关系密切,配合频繁,难免让人心生疑虑。
(二)裕华区市场监管局申请法院查封17亿元大楼,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此外,本案最引人注明的,还是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法院查封了张庭夫妇公司价值17亿元的大楼一事。据了解被查封的大楼系上海达尔威公司名下财产,本次涉嫌传销的“TST庭秘密”是上海达尔威公司名下一个美妆品牌,而上海达尔威公司并非只进行该项业务,诸如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的进出口贸易,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物业租赁都有所涉及,该公司还是上海市青浦区纳税第一的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关于财产保全没有规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而在本案之中,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查封上海达尔威公司价值17亿元大楼的民事裁定书,显然超出了“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的范畴,无法排除涉案大楼是上海达尔威公司用其他合法经营所得购买的可能性。而且作为上海青浦区纳税第一大户,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没有立案调查,而是远在千里之外的裕华区市场监管部门立案并申请查封公司大楼,其不免让人心生疑虑。
裕华区市场监管局将案件材料公开,违反法律规定,目的动机不纯
2022年1月6日,裕华区市场监管局向上海达尔威公司发出《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2022年1月8日,上海达尔威公司向裕华区市场监管局提交了书面《复函》以及保康县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上海达尔威公司为保护自身权益,在提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每一页都加盖了“密件”字样。然而就是这份加盖了“密件”字样的材料,很快就在互联网平台被完整地公开,引发网络舆情。原则上,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案件材料涉密且不能随意公开,这类信息的公开有着完善的程序规定和要求,即使公开也应正式在官方网络平台公开,而不是泄露给某个人散布到网络上,对于这种故意泄露、传播尚处于执法调查中的案件材料等问题,值得进一步调查并问责相关当事人。
权威专家意见,反映出裕华区市场监管局的行为存在诸多违法之处
面对该案中的诸多疑点、困惑,上海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行政处罚案征求了几位专家意见,让该案有了更准确的法律适用和指引,对比裕华区市场监管局的所作所为,很客观的体现出了诸多违法之处。
据了解,几位专家意见由行政法领域的权威专家应松年、王锡锌、李洪雷、张红、赵鹏等人发表了观点与看法,其中应松年是行政法领域的泰山北斗,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王锡锌北京市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挂职),张红现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政府规制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赵鹏曾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这些专家在行政法领域有着深入的研究,在行政法领域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对行政法的理解、适用、解释均具有极高的权威性。
几名专家对本案的事实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了解和分析,一致认为:
①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管局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②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管局若再次作出行政处罚,将违反“一事不再罚”的法律规定;
③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管局申请法院冻结、查封行为违法;
④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对上海达尔威公司及案外公司、个人实施冻结、查封的行政强制措施,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属于违法行为。
几位专家权威客观的的指导意见,在一定程度上解答了大众对该案的一些疑惑,相信法治社会需要的不仅仅是社会公民的遵纪守法,也需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行使公权力的过程中遵循正当程序,如果基本的法律红线一旦突破,那公司涉嫌传销的一个行为,将会被第二个、第三个,甚至第四个行政机关立案、查处,公权力将成为某些人强取豪夺的工具,那结果将是无法想象的。
举报人李颖浮出水面,让案件背后的博弈真相大白
据了解,裕华区市场监管局并非在自己执法的过程中发现传销线索并立案调查,而是有人实名举报才立案调查的,而这名实名举报人就是李颖。
近期网络上流传着一份朱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法院判决七年有期徒刑的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朱某原为上海达尔威公司的员工,其利用上海达尔威公司系统的漏洞,骗取公司财物400多万元,最终上海达尔威公司报案,朱某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令人吃惊的是,该份刑事判决书之中显示:朱某的妻子李颖,正是前面提到的向裕华区市场监管局实名举报人,李颖在庭审过程中提交了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举报受理通知书及立案审批表,并想以此证明上海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其老公朱某诈骗的财物为传销所得,不应当受法律保护。同时也寄希望于举报上海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来为朱某争取立功情节,从而对朱某从轻处理,法院均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处朱某七年有期徒刑,至此,上海达尔威公司涉传案件背后的博弈也浮出水面。李颖向石家庄裕华区举报上海达尔威公司,其目的并不单纯,既不是热心举报,也不是为了获取举报的奖励,其目的在于通过举报上海达尔威公司涉传,来向公司施压,以帮助其老公朱某逃避法律制裁,目的和动机显而易见,而在这种目的和动机之下,必然扭曲事实、违背法律,甚至不免利益输送。而之所以选择千里之外的石家庄裕华区举报,大概率是得到了“李旭反传防骗团队”的支持,选择了一个成功率较高并可以高度配合的行政机关去举报。
随着这些幕后博弈的曝光和案情真相的水落石出,让人联想到一个经典案例,一个司机超载上高速路,高速入口处被以超载罚款,下高速口又被以超载罚款。相信是非曲直、孰对孰错已经不言自明,网络传销固然违法,需要行政处罚,但行政机关作为执法者,应当秉持依法行政,重复的立案调查,超额的查封冻结,不仅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侵犯,更突破了法律的红线,极大的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一个行政机关如果用违法的手段办理案件,不但是法治的倒退,更不符合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显然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让我们拭目以待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下一步举措。